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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博杰等七人以非法拘禁罪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3
摘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博杰、董海刚、孟亿、程杰、常浩、武巧玲、贾彩霞等七人以非法拘禁罪依法提起公诉。长安区人民法院对杨博杰...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博杰、董海刚、孟亿、程杰、常浩、武巧玲、贾彩霞等七人以非法拘禁罪依法提起公诉。长安区人民法院对杨博杰、董海刚、孟亿、程杰、常浩、武巧玲、贾彩霞等七人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一年,一年,一年,一年,一年,九个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