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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晓明等四人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3
摘要:2016年4月28日,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晓明、李宇光、杨林强、侯东泽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诉。

2016年4月28日,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晓明、李宇光、杨林强、侯东泽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