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对奇台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赵永立挪用公款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永立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被告人赵永立当庭表示不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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