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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进城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2
摘要:河南省济源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进城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15年12月4日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15年12月19

河南省济源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进城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15年12月4日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15年12月19日蒋进城被依法逮捕,2016年3月18日侦查终结并移送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于2016年4月29日由济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济源市人民法院。2016年6月21日济源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蒋进城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