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6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批准逮捕。 2014年11月19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将放在石家庄市裕华区南栗村仓盛路48号“一江摩托车电动车维修”店门口的自己的摩托车点着火致使李某某的摩托车维修店和赵某某和池某经营的“家电精修快修店”的房屋及室内物品被烧毁。 |
2016年6月6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批准逮捕。 2014年11月19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将放在石家庄市裕华区南栗村仓盛路48号“一江摩托车电动车维修”店门口的自己的摩托车点着火致使李某某的摩托车维修店和赵某某和池某经营的“家电精修快修店”的房屋及室内物品被烧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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