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4日,犯罪嫌疑人葛凯涉嫌非法行医罪一案已被移送至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2011年至今,犯罪嫌疑人葛凯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何留居委何家村53号开办无名诊所,进行非法行医活动。2014年11月6日、2016年11月4日因从事非法行医行为先后被武进区卫生局行政处罚两次。2016年5月31日,犯罪嫌疑人葛凯再次在武进区湖塘镇何留居委何家村53号其非法开办的无名诊所内为患者王某某诊疗时被武进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