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7日,曾都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何店镇金花铃村居民王元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元宏为泄私愤,持刀故意刺击其胞兄王元新左胸要害部位,放任王元新死亡结果发生,侵犯他人生命权,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
2016年6月27日,曾都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何店镇金花铃村居民王元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元宏为泄私愤,持刀故意刺击其胞兄王元新左胸要害部位,放任王元新死亡结果发生,侵犯他人生命权,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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