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浦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龙先旭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由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近日,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已向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龙先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龙先旭。浦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龙先旭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其监管职责,导致烟花基地“1.30”爆炸事故发生,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9.49万元的严重后果,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