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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刚受贿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1
摘要:日前,经江西省吉安市检察院指定吉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胡刚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日前,经江西省吉安市检察院指定吉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胡刚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