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盗窃九次,涉案金额达62880元,数额巨大。该案由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于2016年5月9日提起公诉,株洲市天元区法院于2016年5月20日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
王某盗窃九次,涉案金额达62880元,数额巨大。该案由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于2016年5月9日提起公诉,株洲市天元区法院于2016年5月20日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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