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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保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9
摘要:王志保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堆上管理处书记王志保受贿、挪用公款案,经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王志保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