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0日,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受理首宗提请批准逮捕的涉外未成年人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为越南籍女性未成年人,涉嫌贩卖毒品罪。 揭西县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案,要求未检办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保护涉外未成年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未检办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由女性承办人员负责全程审讯和教育,并为其聘请越南语言翻译人员进行全程翻译,同时邀请揭西县团委的工作人员作为准法定代理人负责全程陪护。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未检办对该案依法快审快捕,于2016年6月23日对其决定批准逮捕。 该案严格贯彻执行未成年案件专人专办、为涉外犯罪嫌疑人聘请翻译、未成年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充分体现了揭西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推进未检工作的毅力和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