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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陈启明、刘克军、张人国立案侦查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8
摘要: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乡营盘村村委主任陈启明、党支部书记刘克军、村委副主任张人国,在协助政府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的过程中涉嫌受贿犯罪。日

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乡营盘村村委主任陈启明、党支部书记刘克军、村委副主任张人国,在协助政府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的过程中涉嫌受贿犯罪。日前,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陈启明、刘克军、张人国三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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