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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继女丧人伦、法律逮你没商量!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8
摘要:近日,我院未检科办理了一起继父强奸继女案件,继父刘某以涉嫌强奸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家住项城市某镇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离异后于2010年与离...

近日,我院未检科办理了一起继父强奸继女案件,继父刘某以涉嫌强奸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家住项城市某镇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离异后于2010年与离异女士郭某某结为夫妻,二人婚后育有一子。郭某某无业,常年在家中照顾年幼的儿子,与刘某、郭某某一起生活的还有郭某某与前夫所生的女儿赵某,现年十五岁。
    2015年10月,正在读初二的赵某身高已达1.70米,亭亭玉立、淳朴稚嫩,惹人喜爱。犯罪嫌疑人刘某看着花蕾般的继女,竟产生了邪念。在兽欲的疯狂驱使下,他不顾人伦,将罪恶之手伸向了正值花季的继女。为了满足生理需求,刘某多次以其不提供生活费、要与赵某的母亲离婚等理由威胁赵某,迫使赵某满足其兽欲。刘某先后多次在宾馆、洗浴中心、其轿车内、家中强奸赵某,并威胁赵某不能将事情告诉任何人,如果告诉别人会让赵某不好过。赵某出于对继父的惧怕,一直委曲求全、不敢声张,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以前活泼的赵某变得寡言少语、精神恍惚,整日心事重重,学习不能集中精力,成绩直线下降。2016年五一前夕,女儿不正常的行为,引起了母亲郭某某的注意。在其母反复盘问下,不得已的赵某泪流满面,将自己被继父“沾污”的事情告诉了母亲。
   悲愤的郭某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鼓起勇气,决定依法维护女儿的权益,遂于2016年5月2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5月27日,我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刘某,等待其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