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6日,尉犁县人民法院对尉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肉斯坦·吐衣洪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肉斯坦·吐衣洪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罚金3000元
上一篇: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董提起公诉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