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沙洋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陈黎因贪污罪被沙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
2016年5月19日,沙洋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陈黎因贪污罪被沙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二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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