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判处怀化某城投公司财务科长杨芬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60万元。 该案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近日,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判处怀化某城投公司财务科长杨芬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60万元。 该案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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