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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王玉龙抢劫、故意杀人一案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7
摘要:2016年4月1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受理新郑市公安局移送的王玉龙涉嫌抢劫、故意杀人一案,王玉龙预谋后携带两把刀具到新郑

2016年4月1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受理新郑市公安局移送的王玉龙涉嫌抢劫、故意杀人一案,王玉龙预谋后携带两把刀具到新郑市郭店镇李坟大桥石化加油站欲实施抢劫。在该加油站旁边的厕所内,王玉龙将水果刀架在加油站女员工被害人乔佳星脖子上对其实施抢劫,遭到乔佳星奋力反抗,后被害人脱离其控制逃跑。王玉龙为杀人灭口,持冻肉刀对被害人紧追不舍,在老107路中间王玉龙持刀将乔佳星面部、颈部捅伤。2016年6月22日,新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郑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新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现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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