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0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建宗、曾小科、李盛昌、潘文艺、董标浩、董芳怡、袁圣都、郭忠新、郭雄厚、黄李红、黄李海、龙鹏12人“碰瓷”案以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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