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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建宗等12人“碰瓷”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6
摘要:2016年5月20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建宗、曾小科、李盛昌、潘文艺、董标浩、董芳怡、袁圣都、郭忠新、郭雄厚、黄李红、黄李海...

2016年5月20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建宗、曾小科、李盛昌、潘文艺、董标浩、董芳怡、袁圣都、郭忠新、郭雄厚、黄李红、黄李海、龙鹏12人“碰瓷”案以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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