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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等3人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5
摘要:2016年6月14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等3人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三人持钢管等工具对前来寻衅滋事...

2016年6月14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等3人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三人持钢管等工具对前来寻衅滋事的赵某某等三人进行殴打,造成一人轻伤,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