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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因合同诈骗罪被桦甸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罚金100万元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4
摘要:本院于2016年6月1日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福现被桦甸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福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罚金100万元)。

本院于2016年6月1日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福现被桦甸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福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罚金100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