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河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立全涉嫌合同诈骗案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经查:犯罪嫌疑人王立全称其于2015年11月15日16时许在神州租车公司天河客运站店向该公司租赁一辆帕萨特小轿车,价值16. 31万元人民币自用。之后其将该车借予其朋友王立刚使用,但王立刚至今未代其归还小车。王立全在该车租赁期到期后,将其联系手机关机,未按神州租车要求,前往该公司说明情况。犯罪嫌疑人王立全在2015年11月25日13时许,在东莞市虎门门中心租赁向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虎门分公司租赁一台白色标志牌小轿车。嫌疑人取得该车后,又将该车借予其朋友“阿飞”使用,至今该车的GPS已被拆除,车辆无法找回。导致该公司经济损失17万元人民币。及后犯罪嫌疑人王立全于2015年11月26日在广东省汕尾市向汕尾马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车牌为粤NSD707的天籁小车一辆,该车至今下落不明。经审查,天河区检察院以王立全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