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高检院《2016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点》以及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高检院民行厅《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贺兰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6月3日下午,围绕依法拓展监督案件来源和确保监督案件质量,明确工作思路、监督理念和具体目标,解决民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了院党组会,专题听取民行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在其后的检委会上专题学习了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高检院有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部署。各位院党组成员针对民行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今后的工作重点,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建议。张学信检察长听取汇报后,结合“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对民行工作提出以下六点意见。 第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院领导要充分了解民行工作的职能和重要性,把民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不仅要从人员配备,还要从车辆使用等后勤工作上给予高度重视。 第二,补齐短板,发挥优势作用。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在执行监督和督促行政机关履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宣传报道方面还处于劣势,我们要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有针对性地宣传民行检察职能和监督效果。 第三,规范司法,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增强规范执法意识,结合所办案件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民行部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力求做到案件办理一件、总结一件、提高一步,有效的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证监督效果。 第四,沟通协调,做好跟踪报道。民行部门要积极与本地司法行政机关及各律师事务所沟通联系,举行一次座谈会,围绕如何发挥好律师、基层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员在宣传民行监督职能、拓宽民行监督案源中的重要作用,开展交流、加强沟通,建立健全有关协作沟通机制,并做好相关跟踪报道工作,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宣传。 第五,注重宣传,撰写调研文章。民行部门应有针对性的对案件来源、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思考对策、明确目标,研究发现诉讼监督案件的有效渠道和规律,总结出一份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第六,发挥长处,寻找突破点。民行部门要认真总结执行监督和督促行政机关履责方面的成功做法,发挥民行检察监督的作用,积极探索新领域,寻找突破点,着力监督群众广泛关注的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问题,并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重点关注,监督相关责任部门的履责情况,做到切实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