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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王会妹等人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3
摘要: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王会妹等人

2013年开始,在南宁市当地经营烟酒生意的犯罪嫌疑人王会妹、吴柱和李达建、尹香玲夫妇等人多次从防城港违法人员手中低价入手出口专供的卷烟、假烟或从国外走私入境的大量卷烟(牌子有芙蓉王、玉溪、云烟、真龙、恭贺新禧、红塔山、阿诗玛、红双喜等),之后在其商店批发零售经营至今。至案发时,公安机关在上述犯罪嫌疑人的住所、仓库、私家车等处查获各类卷烟近2500条,鉴定总价值为35万余元。该案经南丹县公安局侦查后,提请南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6月16日,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会妹、吴柱、李达建、尹香玲。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