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8月18日,刘宏紫(另案处理)经互联网搜索到河南永威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太平的信息后,伪装成任太平并添加该公司财务出纳周小化QQ号,后刘图全通过登陆手机QQ与周小化进行网络聊天。在骗取周小化的信任后,指令其往事先准备的对公账户转款,分三笔诈骗河南永威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85.5万元。 被告人刘图全在诈骗成功后,联系吴富献、林健华、林德华、吴裕明(均另案处理)帮忙转移赃款,四人在明知刘图全实施诈骗、所取资金是赃款的情况下,提供给刘图全90多张银行卡号让其转移账款,并且四人通过伪装真实面貌的方式在各地取款机上将人刘图全转移的赃款分批从银行ATM机中共取现175万元。被告人陈凤清明知当地网络诈骗犯罪多发,且诈骗完成后需要银行卡去转移赃款的前提下,专门伙同陆锦祥(另案处理)到广东、海南等地收购身份证,并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信息办理20张银行卡,后将该批银行卡卖给朱燕飞(另案处理),后流入到吴富献、林德华、林健华、吴裕明等人手中,该四人利用这批银行卡将诈骗的赃款取现。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图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富献、陈凤清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费用结算等帮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2016年6月16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