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巩某某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2
摘要:日前,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对巩某某向永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4月22日,被告人巩某某与李某某(已判刑)跟朋友在...

日前,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对巩某某向永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4月22日,被告人巩某某与李某某(已判刑)跟朋友在永济市传奇KTV唱歌喝酒后,巩某某强行将被害人孙某某拉到李某某的车上,随后,李某某驾车将被害人带到酒店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责任编辑:国平

上一篇: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