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曾爱东(副厅级)涉嫌玩忽职守、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日前,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爱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曾爱东,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爱东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其担任英山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局长,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