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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污泥差点被烧成砖! 6人因环境污染获刑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2
摘要:为了经济利益,怀远县的浦某某、马某等6人,从山东运了约1000吨电镀污泥,倾倒在自己的家乡安徽怀远,还将部分污泥运送到一窑厂内,准备烧...

为了经济利益,怀远县的浦某某、马某等6人,从山东运了约1000吨电镀污泥,倾倒在自己的家乡安徽怀远,还将部分污泥运送到一窑厂内,准备烧成砖售卖。
    2016年4月,此案在怀远县开庭审理。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9月间,被告人浦某某、马某、尚某某、邵某某、邵某、耿某某违反国家规定,私自将东兴电镀中心危险废物仓库(位于山东省河东区正直驾校对面)内的电镀“污泥”约1000吨,运输至安徽省怀远县双桥集镇、徐圩乡、安徽省蒙城县立仓镇耿某某窑厂处进行掩埋、倾倒。经检测,污泥中含有大量铬、镍、锌、铜等重金属成分,认定其为危险物。案发后,被告人尚某某,耿某某主动投案。检察机关认为,马某等6人触犯了刑法第383条的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最终,6人均被法院判刑,刑期最高的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罚金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蒲某某作为山东省临沂市一家电镀企业的总经理,专门安排工人先后将18车电镀污泥(每车约35吨),运到了蒙城县立仓镇耿某某经营的窑厂。耿某某把电镀污泥和其他烧砖材料混合,准备烧成砖出售,但还未来得及制成砖,就被抓获。这些强污染的电镀污泥一旦被烧成砖,盖成房子,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将无法预料。

  目前,该山东肇事企业在两地环保部门的共同监督下,已经清理电镀污泥和受污染土壤2000余吨运回山东处置,并按土壤污染修复规范,对倾倒地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