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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放火罪对被告人杨永顺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14
摘要:近日,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放火罪对被告人杨永顺提起公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12月,被告人杨永顺在秦淮区蓝旗街小区附...

近日,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放火罪对被告人杨永顺提起公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12月,被告人杨永顺在秦淮区蓝旗街小区附近,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一袋;2015年2月4日,被告人杨永顺在蓝旗街小区门口,以人民币300元的价格贩卖甲基苯丙胺0.936克,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随即被搜出疑似毒品4袋,经鉴定,共净重13.773克,皆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2016年1月5日,被告人杨永顺因感情纠葛,为达到报复的目的,在家中自制了四个装有可燃物的易拉罐前往前女友住处,用秤砣将其住处窗户砸破,并向室内投掷内装可燃物的易拉罐,引发空调外机过火燃烧,再到正门引燃木板等可燃物实施放火,在案发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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