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犯罪嫌疑人李金海、于新江等6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已被移送至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2016年4月8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张龙以帮被害人张某某在常州介绍测量工作的名义,将被害人张某某骗至武进区湖塘镇烈帝居委杨家村8号以犯罪嫌疑人李金海、秦余金(已取保候审)为负责人的非法传销窝点,之后,被害人张某某欲离开,犯罪嫌疑人于新江、刘延超、罗姗姗、付建平、姜雪艳(在逃)、崔民(在逃)等人在犯罪嫌疑人李金海的事先安排下,采用阻拦、收手机等手段将被害人张某某强行留下,又采用钉窗户、锁大门、限制通讯自由及上厕所、睡觉、外出派人看守跟随等手段,非法限制张某某的人身自由,直至2016年4月1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