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我院依法对被告人曹如荣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一案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9
摘要:日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依法对被告人曹如荣提起公诉。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曹如荣系浙江省湖州市南...

日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依法对被告人曹如荣提起公诉。

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曹如荣系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动物检疫员,承担生猪检疫工作。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间,被告人曹如荣与张叙根(另案处理)经通谋,由张叙根提供畜主姓名、生猪头数、到达地点等信息,被告人曹如荣在未见到生猪、未进行检疫的情况下,出具虚假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致使多头生猪在未经产地检疫的情况下流入嘉兴进行屠宰。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曹如荣作为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动物检疫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