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花县人民法院对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琴亭镇人民政府干部尹宏飞,原曙光村村委会主任陈德浩、原村党支部书记尹华利、原村组长陈财仔贪污、受贿一案,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尹宏飞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八万元; 被告人陈德浩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八万元; 被告人尹华利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被告人陈财仔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三万元; 依法予以追缴以上四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