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对被告人潘某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现已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2015年5月20日,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对被告人潘某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现已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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