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建邺区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8
摘要:6月2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4月21日21时30分许,...

62,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4212130分许被告人李某某在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铜井河河闸外侧的长江流域,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电捕鱼方式非法捕捞餐条鱼。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