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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刘天珍、覃文毅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7
摘要:2016年6月6日,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天珍、覃文毅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审查认为:该两名犯罪嫌疑人违反森林法规的相关规定、滥伐森...

2016年6月6日,融安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天珍、覃文毅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审查认为:该两名犯罪嫌疑人违反森林法规的相关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第2款所规定的滥伐林木罪。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88条之规定,决定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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