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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胡星宏受贿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6
摘要:近日,经平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原桂林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胡星宏因犯受贿罪被平乐县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近日,经平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原桂林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胡星宏因犯受贿罪被平乐县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