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6日,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宫万红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6年5月19日,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宫万红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明:2014年,犯罪嫌疑人宫万红在时任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期间,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造成国家财产重大经济损失,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 2013年至2015年,犯罪嫌疑人宫万红在担任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并为他人谋取了利益,涉嫌受贿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