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江苏齐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龚菊品(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由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龚菊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龚菊品,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龚菊品利用担任江苏齐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龚菊品简历: 1969年10月出生,江苏丹阳人,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 1993年8月,在丹阳市全州乡政府工作,历任办事员、党政办主任、党委秘书; 1996年3月,在丹阳市云林乡政府工作,历任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副镇长; 2001年3月,在丹阳市珥陵镇工作,任副镇长; 2001年8月,在丹阳市云阳镇工作,任副镇长; 2001年11月,在丹阳市埤城镇工作,任党委副书记、埤城镇实业公司总经理; 2009年5月,在丹阳市文化局(文广新局)工作,任副局长、兼任江苏齐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