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文宇德涉嫌滥用职权一案。 犯罪嫌疑人文宇德涉嫌滥用职权一案线索系我院反渎部门在办案过程中自行发现,我院于2016年5月对文宇德立案侦查,5月依法对文宇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交桂林市公安局雁山分局执行。 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文宇德在担任雁山镇国土所所长期间,利用职权之便利为雁山镇良丰上村村民到雁山镇国土所提交了新建住房用地申请,文宇德作为国土所负责人,对村民递交的建房用地申请材料不认真审核,仍违反一户一宅的农村建房用地审批原则,签字同意了村民的建房用地申请,并呈报上级批准用地,因文宇德这一滥用职权行为,致使国家向村民住宅支付了拆迁补偿款308万元,造成了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本案正在立案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