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由衢江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浙江金茂建设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蒋金彬及洪建平涉嫌行贿罪现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经查:2013年至201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蒋金彬(系浙江金茂建设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伙同犯罪嫌疑人洪建平,先后采用串通投标的手段,通过邀请招标,以浙江金茂建设有限公司、衢州市康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及浙江金坤建设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了横路办事处毛家村土石方平整工程。犯罪嫌疑人蒋金彬、洪建平为在项目邀请招投标过程中谋取竞争优势以及在项目施工过程得到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照,二人密谋以政策处理费用的形式,由犯罪嫌疑人洪建平经手向相关项目建设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分别向原衢江区横路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黄国瑞(另案处理)行贿,向原衢江区横路办事处毛家村村民主任何耀峰(另案处理)以及村支部书记何云明(另案处理)行贿,数额巨大。 另外,犯罪嫌疑人洪建平在2014年期间,采用串通投标的手段,通过邀请招标,以重庆市黄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了横路办事处毛家村临时排水工程。犯罪嫌疑人洪建平为在项目邀请招投标过程中谋取竞争优势以及在项目施工过程得到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照,向原衢江区横路办事处毛家村村民主任何耀峰以及村支部书记刘建耀(另案处理)行贿,数额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