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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人民检察院对后彦青等五人故意伤害(致死)一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2
摘要:2016年4月1日,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岷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后彦青、何尊业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的犯罪嫌疑人后彦青、何尊业、张魏魏、石作祥、

2016年4月1日,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岷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后彦青、何尊业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犯罪嫌疑人彦青、何尊业、张魏魏、石作祥、后彦林故意伤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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