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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贾友刚等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2
摘要:近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贾友刚、余列、杨帆、江苏淼森实业有限公司提起公诉。 2013年至2015年间,被...

近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贾友刚、余列、杨帆、江苏淼森实业有限公司提起公诉。  
    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贾友钢与杨明治(另案处理)为帮助江苏淼森实业有限公司融资,设立宏飞创投网上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宏飞),并安排被告人杨帆担任宏飞法人代表,被告人余列为宏飞总经理。宏飞创投网上融资平台在此期间,通过发布虚假借款信息,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先后向多人非法吸收资金合计92300584.44元,后以本金、利息及奖励等形式返还部分被害人部分款项合计44503109.62元。被告人杨帆作为宏飞法人代表,为宏飞提供银行卡用于被害人投资汇款使用,出席投资人见面会,向被害人宣传淼森、宏飞基本情况及发展前景,吸引被害人追加投资。被告人余列作为宏飞总经理,为宏飞租赁工作地点、招聘工作人员以及出席投资人见面会,向被害人宣传淼森、宏飞基本情况及发展前景,吸引被害人追加投资。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