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景滔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6年4月22日4:30分时,犯罪嫌疑人孙景滔伙同孙景祥(另案处理)、陈国田到江宁区陶吴镇龙山利用丝网等工具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后三人于12时返回东大影壁附近时被公安抓获,现场扣押当日所猎捕野生鸟252只,捕鸟丝网、竹竿、播放器等作案工具。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物证鉴定,该252只鸟均名为“暗绿绣眼鸟”,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