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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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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覃塘法院已对王家委涉嫌玩忽职守、受贿一案作出生效裁判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2
摘要: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家委涉嫌玩忽职守、受贿一案立案侦查后,查明:王家委在担任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家委涉嫌玩忽职守、受贿一案立案侦查后,查明:王家委在担任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兼任西江航运枢纽桂平二线船闸工程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办公室和南广铁路桂平段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7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涉嫌受贿罪;同时,在任职期间,在审核发放拆迁户临时住房补贴款中,明知黄某某等六人的被拆迁房屋是生产性用房,不是他们居住房,不符合发放临时安置补贴款,仍然违反规定同意向黄某某等六人发放临时性安置补贴款共计522285.57元, 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家委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家委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0元,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