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约谈煤矿企业法人 深入开展“治黑风暴行动”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1
摘要:为更好地落实

为更好地落实省、州院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全省环保执法“风暴行动”,严厉打击“六黑(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违法行为,扎实推进我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普安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2016年5月20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动县法院、县环保局、县工特局等相关执法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普安县楼下镇兴安煤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调查工作。

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兴安煤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违法将作业产生的黑废水排放到临时建成的渗坑当中,并有大量黑废水流出渗坑,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同时,生产作业现场还余留了大量煤灰,导致煤矿附近的空气质量极度下降,对当地居民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针对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现场的黑废水进行了采样收集,送交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同时,调查组及时对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的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会上,调查组针对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说理教育和相关法律讲解。县环保局执法队队长陈胜指出,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对新环保法置若罔闻,公司负责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定期整改,调查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兴安煤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会针对违法行为定期整改,确保公司在正常运行的过程中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

目前,普安县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的整改措施正在落实当中。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对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何兴虎)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