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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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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促民生 开展工作保廉洁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1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高检院、省院、州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民生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高检院、省院、州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民生资金安全使用和民生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院、州院安排,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

一、制定行动方案,责任到人。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3月20日制定了开展民生资金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龚德雄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及时召开了全院干警的动员部署大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二、开展摸底调查,了解民生底数。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对民政、扶贫、农业、教育、烟草、移民、国土、社会保障等部门近三年来涉农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整理和统计,并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开展民生资金安全专项预防,推进涉农民生资金合理使用,并形成预防调查报告1篇。

三、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截止到目前,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共查办涉及民生领域贪污贿赂案件1件1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这类案件危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前案件都正进一步侦查中。我院自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危害民生资金安全的职务犯罪处查力度,对权力相对集中容易滋生犯罪的岗位进行重点摸底排查,对关键环节、部位和人员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四、介入民生资金项目开展预防工作。截止到目前,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介入总投资为2.4亿的五噶冲水库、甲金水库、G320国道改扩建工程三个重点民生项目进行全程跟踪预防,依法监督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并建立健全的长效机制。同时普安县人民检察院还在白沙乡和新店镇政府、县烟草公司、县邮政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共4次,并与单位建立起长效机制,宣传效果显著。

五、积极开展民生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上报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共撰写关于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简报9篇,被中国检察网、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贵州民族法制网等国家级、省级、州级媒体的转载,并在本院的“两微一端”自媒体上适时报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同时,于5月14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县扶贫办、县社保局、县纪委、县民政局、县林业局等10余个与民生资金管理和使用关系紧密的单位负责人共计30余人,利用乡镇赶集日到新店镇开展以“百院千警·保民促廉”为主题的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宣传活动,宣传成效显著,将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到群众的身边去,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