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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王新安涉嫌受贿罪一案已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01
摘要:日前,由我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嘉善县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新安涉嫌受贿罪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新安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并...

日前,由我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嘉善县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新安涉嫌受贿罪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新安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新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价值人民币100余万元及美金1000元,数额巨大。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