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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桓瑞等五人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8
摘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桓瑞等五人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

2016年5月16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雁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桓瑞、格祺伟、樊莉娟、李晓伟、李洪洋以敲诈勒索罪作出判决。张桓瑞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格祺伟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樊莉娟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李晓伟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二万元;李洪洋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二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