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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4
摘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5月5日对谢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依法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5年10月30日,被告人谢某某与违法行为人罗...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5月5日对谢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依法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5年10月30日,被告人谢某某与违法行为人罗某某在成都市锦江区牛王庙地铁站出口商定以280元的价格为罗某某伪造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被告人谢某某收取50元订金并告知其用于发送制证信息的邮箱。后罗某某通过该邮箱将办理证书所需的个人信息、照片发送给被告人谢某某。被告人谢某某随后在成都市武侯区九眼桥找到一名中年妇女(具体情况不详,在逃)制作了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15年11月3日10时许,王某受罗某某委托来到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天紫界”公寓门口与被告人谢某某进行交易,被告人谢某某将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交给王某,王某将230 元钱交给被告人谢某某,两人交易完毕后分手。王某随即被民警挡获,查获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同日11时许,民警在成都市武侯区“好望角”广场附近九眼桥将被告人谢某某挡获,查获赃款230元。经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认定,涉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伪造。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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