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原局长高秀珍、原副局长康玉仙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日前已由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秀珍、康玉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二被告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秀珍、康玉仙担任乌海市海勃湾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副局长期间,在办理乌海市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工作中,未认真履行监督、审核职责,玩忽职守,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